1、提前交款优惠

(1)2023年9月30日前全款到账的企业可享受10%优惠;

(2)2023年10月24日前全款到账的企业可享受5%优惠。

2、展位费优惠(不包括其它的如会刊广告等的优惠)

(1)申请4个及4个以上展位的单家企业可享受10%优惠;

(2)申请6个及6个以上展位的单家企业可享受15%优惠;

(3)申请8个及8个以上展位的单家企业可享受20%优惠;

注:

1、上述优惠均不含双开口费。

2、符合条件的企业均可享受以上优惠政策,提前交款优惠可与展位费优惠叠加,办理顺序:提前交款优惠→展位费优惠。

3、展位费优惠不能累加,按单项最高享受。